离婚时男方提出买房居住的要求,要分情况处理。
要是夫妻有共同财产,男方想用共同财产买房住,得和女方商量。双方达成一致,才能按约定用共同财产购房;要是一方不同意,另一方不能强行用共同财产买房,毕竟处置夫妻共同财产得两人共同决定。
如果男方以没地方住、生活困难为由要求买房,法律规定,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要从个人财产里适当给予帮助,没住房就属于生活困难的情况。不过法院会综合双方经济状况、房屋来源等因素来判断。要是男方确实没房住且经济困难,女方又有负担能力,女方可能要给予经济帮助,但不一定要直接帮他买房,也可以提供居住的房子或者给予金钱补助。
要是男方自己有经济能力买房,只是想在离婚财产分割时多拿些财产去买房,法院不会因为这个要求就改变财产分割比例,而是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