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时要确定经济补偿的数额,得综合考虑好多方面。按照《民法典》的说法,如果夫妻当中有一方为抚育子女、照顾老人,或者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了更多义务,那在离婚的时候就有权向另一方要补偿,另一方也应该给。补偿的具体办法可以由夫妻双方自己商量;要是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来判决。
2、法院在判经济补偿数额的时候,一般会看下面这些因素。先说说家务劳动时间,像平时照顾家里人、做家务这些花掉的时间都算。还有投入家务劳动的精力,比如照顾生病的老人、辅导孩子学习,这里面付出的心血可不少。再就是家务劳动产生的效益,比如说因为一方承担了家里的活,另一方能全心全意工作,赚到了更多钱。另外,当地的生活水平也得考虑,不同地方经济发展不一样,生活成本也有差别,补偿数额自然也会不同。
3、举个例子,如果一方多年一直全职操持家里,另一方专心工作还收入很高,法院可能就会根据实际情况判比较高的经济补偿。但要是夫妻结婚时间不长,双方承担的家务劳动也差不多,那补偿数额可能就会低一些。反正离婚经济补偿没有个固定的标准,得结合每个案子的具体情况来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