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中的重大过错包含以下方面。
重婚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这严重违背婚姻忠诚义务,破坏婚姻关系稳定。
与他人同居是有配偶者和婚外异性持续、稳定共同居住,和通奸、一夜情等偶尔出轨不同,会给无过错方带来较大精神伤害。
实施家庭暴力包括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身体和精神侵害行为,侵犯了家庭成员人身权利。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方面,虐待是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遗弃是对年老、年幼、患病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有扶养义务却拒绝扶养。
还有其他重大过错,这是兜底条款,法院会依具体案件判断,像一方有吸毒、赌博等恶习且屡教不改,严重影响家庭生活和夫妻感情。
若一方存在重大过错,离婚分割财产时可能少分或不分,无过错方还能请求损害赔偿。遇到这类情况,无过错方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医院诊断证明、报警记录、聊天记录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