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后,责任认定出具时间有不同规定。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在现场调查开始之日起十天内,制作好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要是需要做检验、鉴定,那就会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好后的五天内制作。
如果是交通肇事逃逸的案件,在抓到逃逸者和查获车辆后的十天内会制作认定书。要是还没抓到逃逸者和车辆,但受害一方要求出具认定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在接到书面申请后的十天内制作。
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当事故当事人、关键证人在抢救或者因其他客观原因没办法及时取证,现有证据又不足以认定案件基本情况时,经过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时间可以暂停计算,并且会书面通知各方当事人。等暂停的原因消除后,会及时作出认定,不过暂停的时间最长不能超过六十天。大家遇到这类情况,要清楚这些时间规定,维护好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