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的时候,要是房产证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得根据不同情况来确定房子归谁以及怎么分割。
2、要是房子是在结婚前买的,而且只登记了一个人的名字,那一般来说这房子就是登记方的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另一方不能要求分割这个房子。不过,要是另一方能拿出证据,证明自己出钱参与了买房,那就可以按照借钱还钱的关系来处理,拿到房子的一方要给对方相应的补偿。
3、要是房子是结婚后买的,就算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通常也算是夫妻两个人的共同财产。因为在夫妻结婚期间得到的财产,要是没有特别的约定,一般都会被认为是夫妻共有的。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可以一起商量怎么分割这个房子。要是商量不拢,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偏向于照顾孩子、女方还有没有过错的一方来做判决。
4、还有一种情况,一方在结婚前付了房子的首付,结婚后用夫妻一起赚的钱还房贷,房产证上写的是付首付一方的名字。离婚的时候,双方可以先商量怎么处理这个房子。要是商量不成,法院可以把房子判给登记名字的一方,还没还完的房贷就由登记名字的一方自己还。夫妻结婚后一起还房贷的钱,以及房子跟着一起涨的那部分价值,登记名字的一方要给另一方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