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没立遗嘱,财产分配按法定继承处理。
法定继承有两个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份额一般均等,但特殊情况分配不同。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遗产时应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其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不分或少分。继承人协商一致,也能不均等分配。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涉及胎儿时,遗产分割要保留其继承份额。若胎儿娩出时是死体,保留份额按法定继承处理。
遇到法定继承纠纷,继承人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找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