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人办离婚证,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情况。
协议离婚时,按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男女双方要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离婚登记。所以一般来说,外省人无法在非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当地办协议离婚。但现在部分地区有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要是当地是试点地区,外省人持有当地有效居住证等满足一定条件,就能在当地办协议离婚。
诉讼离婚时,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就是说,外省人若能证明被告在当地已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就可在当地法院起诉离婚,走诉讼程序解除婚姻关系。
建议想办离婚证的外省人,先了解当地是否有“跨省通办”政策。诉讼离婚的话,提前准备好被告居住时长的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