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个人财产一般不参与分配,依旧归个人所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赔的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生活用品等,都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实际中,存在一些易混淆情形。像婚前买的房产,若婚后有共同还贷部分,共同还贷及对应增值部分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要对这部分进行分割。通常由产权登记一方补偿另一方,补偿金额参考共同还贷金额及其对应增值比例计算。
夫妻双方能通过书面协议约定财产,对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归属作出安排,这种约定有法律效力,离婚时按约定处理财产。
要是双方对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及分割有争议,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据法律和实际情况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