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时,有几种情形可能导致离婚无效。
若欠缺离婚实质要件,离婚可能无效。协议离婚需夫妻双方自愿,要是一方用欺诈、胁迫等手段,让另一方违背真实意愿办理离婚登记,受胁迫方在法定期限内可请求撤销该离婚行为。
不具备合法婚姻关系,离婚也无效。双方没办结婚登记,只是同居关系,不存在法律意义上的离婚。婚姻被认定无效或撤销,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也不存在离婚问题。
未满足离婚程序要求,离婚可能无效。协议离婚要经过离婚冷静期,没按规定经过冷静期就领离婚证,程序有瑕疵。诉讼离婚时,法院没依法送达传票、没保障当事人辩论权利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的离婚判决可能无效或被撤销。
夫妻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离婚也可能无效。夫妻为逃避债务、获取不当利益等恶意串通办理离婚,损害债权人等第三人合法权益,在涉及第三人权益范围内,该离婚行为可能被认定无效。
若遇到上述情况,受损害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或认定离婚无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办理离婚时,要确保符合法律规定的实质要件和程序要求,避免出现无效离婚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