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按揭房的财产分配得根据不同情况来处理。
要是一方在婚前用个人财产付了首付款,还在银行贷了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房贷,而且不动产登记在付首付款那一方名下。离婚时,这不动产先由双方协商处理。要是协商不成,法院通常会把不动产判给产权登记一方,没还完的贷款算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对于双方婚后共同还贷的钱以及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产权登记一方要给另一方补偿。补偿金额可以按照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占总购房款的比例,再结合房屋增值情况来算。
如果房屋是婚后双方一起付的首付款,然后按揭贷款买的,不管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先由双方协商分配,要是协商不下来,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判决,一般会考虑双方对房屋的贡献大小等因素。
另外,要是涉及父母出资的情况。一方父母在婚前出资付首付款,这就相当于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要是婚后一方父母出资,又没明确表示是赠与一方的,通常就会认定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