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家庭主妇在婚内财产分割时,有这么几个标准要遵循。首先得弄清楚共同财产的范围。在夫妻结婚这段时间里,夫妻双方通过工作拿到的工资、奖金还有劳务报酬,搞生产、经营、投资赚到的收益,知识产权方面获得的收益,以及继承或者受赠得到的财产(要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里明确说了只给一方的财产就不算),这些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财产分割时,协议优先。夫妻离婚的时候,共同财产可以由双方自己商量着怎么分。只要这个商量好的协议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硬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那这个协议就是有法律效力的。
3、要是双方商量不出个结果,就由法院来判决。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判。家庭主妇要是在照顾孩子、照料老人、帮另一方工作等方面付出了更多,离婚的时候就有权让另一方给补偿,另一方也得给。
4、如果夫妻中有一方偷偷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造假夫妻共同债务想霸占另一方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的时候,对这种人就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离婚后,另一方发现对方有这些行为,还能去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