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分走男方财产通常有这几种情况。
首先是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要是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能要求进行分割。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在婚姻期间,像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以及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一般都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双方可以先协商怎么分割共同财产;要是商量不成,法院会根据财产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判决。
其次是男方存在过错。如果男方有重婚、和别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女方作为无过错方,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要求多分,还能要求男方给予损害赔偿。
然后是男方自愿赠与。男方要是自愿把自己的部分或全部财产赠给女方,并且完成了财产转移手续,像动产交付、不动产过户,那女方就能合法拥有这些财产。
最后是继承。如果男方去世,女方作为配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利继承男方的遗产。要是男方留下了遗嘱,并且遗嘱明确把部分或全部财产留给女方,女方就可以按照遗嘱来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