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里规定的补偿费,7年后是否还能算数,得看具体情况。
离婚协议其实就跟合同差不多,只要是双方自愿签的,内容不违法,也不违背公序良俗,等办了离婚登记,协议就正式生效,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补偿费该什么时候给,一般按协议上写的时间来。要是协议没说啥时候给,另一方随时能要求给,但得给对方点准备时间。
法律上有个诉讼时效的说法,一般向法院请求保护权利的时间是三年。要是一方没按协议给补偿费,另一方从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那天起,三年里都没去要,对方就可以用诉讼时效来抗辩。不过,要是权利人向对方提过给钱、对方答应给钱、权利人去法院起诉或者申请仲裁,诉讼时效就会中断,然后重新计算。所以,就算过了7年,要是有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况,还是能通过法律手段要钱。但要是7年里双方都没提过这事儿,也没有中断的情况,对方用诉讼时效抗辩,可能就赢不了官司了。不过,这可不代表协议本身就没用了。
总的来讲,离婚协议是有效的,但主张补偿费的权利可能会受诉讼时效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