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财产处理这件事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明确规定。当夫妻决定离婚,涉及财产分配时,第一步是双方自行协商。要是夫妻两人能心平气和地坐下来,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那按照商量好的结果来执行就行,这体现了对夫妻自主意愿的尊重。
但很多时候,双方很难达成一致。这时就轮到法院出马了。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判决。也就是说,在实际操作中,没有过错的那一方在分割财产时很可能会多分到一些,这是法律对无过错方的保护。
什么样的行为算过错呢?像重婚、和别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等,这些都属于重大过错。要是一方有这些行为,另一方就有权要求损害赔偿,赔偿包括物质方面和精神方面。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夫妻中有一方偷偷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或者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甚至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想侵占对方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法院会让这一方少分甚至不分财产。就算离婚后才发现对方有这些行为,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给大家的法律建议是,在婚姻生活中要多留意家庭财产状况,保留好相关证据。如果发现对方有过错行为,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