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里,诉讼费用承担是有原则的。通常,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要是胜诉方自愿承担,那另当别论。这是因为败诉方的行为常常是引发纠纷的根源,所以得承担打官司的成本。
要是部分胜诉、部分败诉,法院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要承担多少诉讼费用。共同诉讼中当事人败诉了,法院会按照他们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来确定每个人承担的费用数额。
还有一些特殊情况。经过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怎么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商量决定;要是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来定。离婚案件也是如此,先由双方协商诉讼费用的承担,协商不成,就由法院判决。
要是当事人因为自己的原因,没能在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在二审或者再审时提出新证据,导致诉讼费用增加了,这增加的费用就得由这个当事人自己承担。
起诉的时候,诉讼费用先由原告交。等案件审理结束,再按照前面说的规则,确定到底该谁来承担这笔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