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婚姻关系就解除了,双方也就没有法定的扶养义务了。不过要是女方得了重病,有几种处理办法。
要是离婚的时候双方有经济帮助的约定,而女方因为重病生活困难,那男方就得按照约定提供经济帮助。
要是离婚时没做这样的约定,但女方因为重病生活陷入困境,自己又没经济能力维持基本生活,同时男方有负担能力,女方就可以依据《民法典》里“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的规定,向法院起诉,让男方给予适当的经济帮助。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当地生活水平等因素,来确定帮助的方式和数额。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女方在婚姻期间为家庭付出很多,像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男方工作等,离婚后因为重病生活困难,也能在合理范围内要求男方给予一定补偿。
这里要注意,很多人可能以为只要离婚了,对方就完全不用管自己的死活了,但其实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还是可以要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或补偿的。遇到这种事,女方要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