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时女方要争取补偿,有下面几种情况。
先说家务劳动补偿。要是在夫妻生活里,女方为了照顾孩子、照料老人,或者协助男方工作等,承担了更多的家庭义务,那离婚的时候,女方就有权利让男方给补偿,男方也应该给。补偿的具体办法,夫妻俩可以先商量着来;要是商量不拢,就由法院来判决。打个比方,女方在婚姻里天天洗衣做饭、照顾全家,那她就能依据这个要求补偿。
2、再说困难帮助补偿。离婚的时候,要是女方生活上有困难,而男方有能力帮忙,那男方就应该给女方适当的经济帮助。怎么帮,还是先由双方商量;商量不下来,就由法院判。要是女方离婚后没钱生活,就可以要求男方给点经济支持。
3、还有损害赔偿。要是男方有重婚、和别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家人等重大过错,导致了离婚,那作为无过错方的女方,就有权要求男方赔偿。这里的赔偿包括物质和精神两方面。法院会综合考虑男方过错的严重程度、给女方造成的损害后果,还有当地的经济状况等因素,来确定赔偿金额。
女方要想成功争取到这些补偿,得拿出相关证据。像能证明自己做家务的日常记录,遭遇家庭暴力时的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等,都能派上用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