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很多人以为出具责任认定书时双方必须在场,其实并非如此。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根据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以及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这是处理事故的重要证据。交警确定事故责任主要依靠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和检验鉴定等工作,完成这些工作后就会制作认定书。
实际操作里,交警在作出事故认定前,有可能召集双方到交警队交换意见、了解情况,但这不是强制要求。就算一方或双方不到场,也不影响交警依法作出责任认定。
认定书制作好后,交警会送达给当事人。送达方式有直接送达、邮寄等。如果当事人拒绝接收,也不影响认定书的效力。
总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出具,不以双方同时在场为必要条件。交警会依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客观公正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