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在某些情况下是不能起诉的。
要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为由,给出了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去法院起诉。如果确实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那法院是不会受理或者直接驳回起诉的。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因为借款纠纷起了争议,这就不是劳动争议,用人单位不能通过劳动争议诉讼的程序来起诉。
另外,当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申请仲裁的主体不适格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文书,当事人不服起诉到法院。要是经审查真的是主体不适格,法院就会裁定不受理或者驳回起诉。举个例子,用人单位去起诉和本单位没有劳动关系的人,就会因为主体问题没办法起诉。
还有,如果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针对这个裁决去法院起诉。不过,要是存在法定情形,用人单位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书那天开始算三十天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这些法定情形有适用法律法规错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没有管辖权、违反法定程序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