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买卖爆炸物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爆炸物是危险物品,买卖受严格管控,非法买卖危害公共安全。
法律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里的情节严重指非法买卖爆炸物数量达一定标准,像炸药、发射药、黑火药一千克以上,或烟火药三千克以上,或雷管三十枚以上,或导火索、导爆索三十米以上等。
单位犯此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上述规定处罚。
若有非法买卖爆炸物行为,要尽快向公安机关自首,如实交代情况,争取从轻处罚。司法实践中,行为人确因生产、生活所需非法买卖爆炸物,没造成严重社会危害且有悔改表现的,可依法从宽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