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生活里,有时会出现被迫签订婚内财产协议的情况。这种并非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协议,受胁迫的一方是有办法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权益的。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要是有人用胁迫手段,让对方在违背真实想法的情况下签了协议,受胁迫的一方是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协议的。
受胁迫方得重视收集证据。像能证明对方胁迫行为的录音、录像、聊天记录,还有在场证人的证言等,这些都很重要。因为证据是认定胁迫事实的关键,直接关系到撤销协议的请求能不能得到支持。
时间方面也有限制。受胁迫方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被胁迫这件事的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要是从签协议那天起五年内都没行使撤销权,这个权利就没了。
受胁迫方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婚内财产协议。在打官司的时候,要清楚地跟法院说明被胁迫的具体情况,把收集到的证据交上去。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实际情况来审理。如果认定存在胁迫情况,就会判决撤销协议。
法律建议:在遭遇胁迫签订协议时,要保持冷静,第一时间留存证据。可以多方面收集,比如找证人、留存聊天记录等。同时,一定注意在规定时间内行使撤销权,别错过维护自己权益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