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这件事上,法律是保护无过错方权益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几种情况导致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赔偿。
第一种是重婚,就是已经有配偶的人又和别人结婚,这明显违反了婚姻的忠诚原则。第二种是与他人同居,有配偶的人和婚外异性,不是以夫妻名义,但长时间稳定地住在一起。第三种是实施家庭暴力,像家庭成员之间动手打人、捆绑、残害、限制自由,还有经常谩骂、恐吓,对身体和精神都造成侵害。第四种是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虐待其实就是持续的家庭暴力,遗弃就是有扶养义务却不管。第五种是有其他重大过错,这得让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比如一方赌博、吸毒,怎么劝都不改,严重影响了婚姻。
损害赔偿分物质和精神两方面。物质损害赔偿就是因为过错方的行为,给无过错方造成了财产损失,要进行赔偿。精神损害赔偿则是对无过错方因为对方的过错,精神上遭受痛苦的补偿。
要是无过错方想拿到赔偿,得在离婚诉讼的时候提出来,而且得拿出证据,证明对方有上面说的那些过错行为。比如家暴,得有医院的诊断证明、报警记录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可能需要照片、视频等证据。所以,大家遇到这种情况,一定要注意收集证据,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