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纠纷追诉期有不同情况。
对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里财产分割约定,另一方请求履行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以及义务人时起算。例如,离婚协议规定一方要在一定期限内给另一方财产补偿款,到期没给,另一方从知道对方未履行起三年内能起诉要求对方履行。
要是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等情况,请求变更或撤销协议的,要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出。法律觉得当事人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应能发现自己是否受欺诈、胁迫,所以设了一年除斥期间,超期撤销权就没了。
而针对离婚协议里抚养权、探视权等非财产问题的纠纷,不受上述诉讼时效限制。只要出现新情况、新理由,一方能随时向法院起诉,像要求变更抚养权、确定探视权行使方式等。
解决这类纠纷,若遇到不履行财产分割约定,要及时在三年诉讼时效内起诉;若发现订立协议时有欺诈、胁迫,要在一年内提出变更或撤销;非财产问题纠纷,有新情况就可随时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