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时房子共同还款人的分割情况各有不同。要是房子是夫妻婚后一起买的,而且登记在夫妻两人名下,不管实际是谁在还款,这房子基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先由夫妻双方商量着怎么处理;要是商量不拢,法院会根据财产的具体状况,按照照顾孩子、女方以及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来判决,一般是平均分割。
2、要是房子是一方在结婚前买的,登记在他自己名下,不过婚后夫妻一起还房贷,那这房子的所有权通常归登记名字的一方。对于婚后一起还房贷的钱以及对应的房子增值部分,登记名字的一方要给另一方补偿。补偿的金额会根据一起还房贷的数目、房子增值情况等因素来确定。
3、要是房子是双方在结婚前一起出钱买的,还一起还房贷,登记在两人名下,这房子属于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离婚时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或者事先的约定来分割;要是只登记在一方名下,就要综合出资情况、双方约定等来判断,有可能认定房子归出资多的一方,但这一方要对另一方的出资和房子增值部分进行补偿。
4、如果共同还款人不是夫妻关系,比如两人一起出钱买房还约定了按份共有,离婚时就按照约定的比例分割;要是没有约定,就根据出资情况等确定各自的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