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想让对方一点财产都分不到,一般是很难实现的。按照《民法典》,夫妻结婚后一起获得的财产,通常都算共同财产。离婚时,两人可以先商量着分这些财产;要是商量不拢,法院会综合财产情况,按照照顾孩子、女方和无过错方的原则来判,所以正常情况下双方都能分到共同财产。
但也有特殊情况。要是一方偷偷藏起、转移、变卖、损坏、挥霍共同财产,或者造假的债务想吞掉另一方财产,离婚分财产时,法院可以让他少分甚至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对方有这些行为,还能去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还有,如果夫妻之间有合法有效的婚内财产协议,规定财产都归一方,离婚时就按协议来。要是没有前面说的这些法定情况,也没有合法协议,却想让对方一分钱都分不到,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法院很难支持这种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