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户碰到开发商延期交房,可这样维护权益。
先查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里面通常有交房时间和逾期交房违约责任的约定。要是开发商没按约定时间交房,就构成违约,拆迁户能按协议让其承担违约责任,像支付违约金。
要是协议没约定违约责任或约定不明确,按照《民法典》,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约定的,要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责任。这时拆迁户可主张赔偿实际损失,损失赔偿额相当于违约造成的损失,包含合同履行后能获得的利益。
拆迁户可先和开发商沟通协商,书面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交房,并且保留好催告证据。要是开发商在合理期限还没交房,拆迁户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返还已支付款项,按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赔偿。
若协商不成,若协议中有仲裁条款,拆迁户可向房屋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能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开发商交房或解除合同,同时让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整个过程中,拆迁户要注意收集保存相关证据,比如安置补偿协议、催告记录、延期交房造成损失的凭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