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通过离婚冷静期顺利离婚,可得注意在法定期限内完成规定程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给当事人发《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开始算,三十天是离婚冷静期。在这期间,要是有一方反悔不想离了,就带上相关证件和材料,到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亲自填《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申请。
冷静期结束后的三十天内,夫妻双方得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符合离婚登记条件,就会登记并发给离婚证。但要是冷静期过了三十天,双方没一起去申请发离婚证,那就会被视作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离婚申请就失效了。
所以,只要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天内,夫妻二人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离婚证,离婚申请就有效,婚姻登记机关会依法办理离婚手续,发离婚证,两人的婚姻关系也就解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