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咱们生活里,不少人觉得女方在离婚时能索要“青春损失费”,可实际上,我国现行法律里根本没有“青春损失费”这个说法。也就是说,女方单纯以“青春损失”为由,在离婚时通常是没办法拿到这笔钱的。
婚姻是男女双方自愿建立的法律关系,在婚姻生活中,双方都有付出和收获,法律并没有规定一方要给另一方青春补偿。不过,要是遇到下面这些情况,女方在离婚时是能得到补偿或赔偿的。
要是女方在婚姻里承担了较多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对方工作等义务,离婚时就可以向男方请求经济补偿,男方也应该给。如果男方有重婚、和别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婚姻破裂,女方作为无过错方,能要求男方进行损害赔偿。另外,离婚时要是女方生活困难,有能力的男方要给予适当帮助,具体怎么帮双方可以商量,商量不成法院会判决。
所以,女方要是想在离婚时维护自己的权益,别想着“青春损失费”了,多关注法律规定的这些情形,通过合法途径去争取自己该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