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时,共同还贷房产的分配得根据不同情况来处理。要是一方在婚前就签了不动产买卖合同,用自己的钱付了首付,还在银行办了贷款,婚后夫妻一起还贷款,而且不动产登记在付首付那一方名下。这种情况下,离婚时先由夫妻双方商量怎么处理这房子。要是商量不拢,法院就可能把房子判给登记的一方,还没还完的贷款就成了登记方的个人债务。对于夫妻婚后一起还贷款的钱以及房子相应的增值部分,登记方要给另一方补偿。补偿的具体数额通常会参考夫妻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房子的增值情况等因素来确定。
2、要是房子是婚后买的,不管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双方名下,一般都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先由双方协商怎么分割;要是协商不成,法院会依据财产的实际情况,按照照顾孩子、女方和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来判决。判决时可能会考虑双方对房子的贡献大小,像出资比例、还贷情况等。
3、要是涉及父母出资的情况,婚后父母出的钱,如果有约定就按约定处理;没约定或者约定不清楚的,就默认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要是婚前父母出首付,一般就当作是对自己孩子的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