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是对被判刑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若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遵守规定,没出现应撤销缓刑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就不用坐牢。
缓刑考验期限因主刑不同有别。拘役的缓刑考验期是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不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是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且不少于一年。
要是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缓刑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会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也就是开始坐牢,坐牢时长是原判刑罚剩余的刑期。
若在缓刑考验期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罪没判决,要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刑罚,按数罪并罚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建议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避免违反规定导致撤销缓刑,重新面临坐牢。同时,要时刻规范自身行为,杜绝再犯新罪或隐瞒漏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