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在坐牢时申请孩子抚养权难度较大。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与义务。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会从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其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等情况妥善处理。
坐牢会使妻子人身自由受限,无法直接陪伴、照顾孩子,难以履行抚养义务。这种情况下,其抚养能力和条件明显不利于孩子成长。所以,法院考量抚养权时,通常会倾向于将孩子判给有正常生活环境、能给予孩子稳定照顾和关爱的一方。
不过,若妻子坐牢有特殊原因,且能证明出狱后有足够抚养能力,比如有稳定经济来源、良好居住环境等,同时孩子也愿意和她共同生活,那么她可以在出狱后重新申请变更抚养权。但在坐牢期间申请抚养权,一般很难得到法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