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人能给公司的民间借贷做担保人,但这是有条件和限制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能力代为偿还债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都能当保证人。公司法人有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只要符合法律条件,就能为公司的民间借贷担保。
不过,公司给别人做担保,得按公司章程,由董事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做决议。要是公司章程对担保总额和单项担保数额有限制,那就不能超过这个限额。要是公司法人给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做担保,必须经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而且被担保的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能参与这个事项的表决,得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才行。
要是公司法人没按合法程序,擅自为公司民间借贷做担保,担保合同可能效力不确定,甚至无效。所以,债权人接受公司法人担保时,一定要查看公司的章程和相关决议,保证担保程序合法,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很多债权人可能觉得有公司法人担保就万事大吉,没去审查这些内容,这其实是有风险的。一旦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的利益就可能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