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在办理地点上是有明确规定的。一般情况下,要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去办,异地通常办不了。这是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相关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时,男女双方得一起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打个比方,要是夫妻双方都在外地,而这个外地不是任何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那当地的民政局是不会受理他们的协议离婚申请的。
不过现在情况有了变化,部分地区开展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在这些试点地区,如果双方都不是当地户籍,也能办理离婚登记。只要一方有当地的居住证,再带上双方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就可以在居住证发放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
对于想异地办理协议离婚的人来说,得搞清楚自己所在地区是不是试点地区。可以去咨询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了解清楚具体情况和所需材料。要是所在地区不是试点地区,那就只能按照规定,回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了。总之,在办理协议离婚前,一定要了解好相关政策和要求,避免耽误时间和精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