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院未判决时被关押的时长,会因案件不同而有很大差别。下面为你详细介绍不同阶段的关押时间规定。
侦查阶段,公安机关若认为被拘留的人需逮捕,一般要在拘留后3天内提请检察院审查,特殊情况能延长1-4天。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时间可延长到30天。检察院在接到申请后7天内作决定,所以拘留最长37天。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通常不超2个月,案情复杂的,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可延长1个月。交通不便的边远地区重大复杂案件等四类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能再延长2个月。可能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省级检察院批准还能延长2个月。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一般1个月内作决定,重大复杂案件可延长15天。需补充侦查的,可退回公安机关,以2次为限,每次1个月。
审判阶段,法院审理公诉案件,要在受理后2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超3个月。可能判死刑或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等,经上一级法院批准可延长3个月;特殊情况需再延长的,要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