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里约定了管辖法院,当事人也能提出管辖权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双方,能通过书面协议,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和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里,选一个法院来管辖,但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要是当事人觉得约定管辖不合法,比如违反了级别管辖、专属管辖,或者协议不是双方真实意愿,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就可以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会审查这个异议,若异议成立,就会把案件移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若不成立,就会驳回。
需要注意,当事人要在法定时间内提出管辖权异议,被告要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天内提。要是超过这个时间,可能会被认为接受了受诉法院管辖,异议就不会被法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