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财产怎么分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首先要分清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像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等,都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个人,不参与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则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像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离婚时,双方可以先商量着分割共同财产。要是商量不拢,法院会根据财产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判。
如果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过错,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在分财产时也可能会多分一些。
另外,要是一方在离婚时偷偷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想霸占另一方财产,分割财产时,对这种人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这些行为,还能向法院起诉,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比如房子、车辆这些财产,双方可以先自行协商归属;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给出公平合理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