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抵押合同没生效,那就不存在撤销抵押权的事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抵押合同是设立抵押权的基础。要设立抵押权,首先抵押合同得有效,然后还需要完成法定的公示程序。比如说不动产抵押,得办理抵押登记;动产抵押,要完成交付或者登记等。
如果抵押合同没生效,这就说明设立抵押权的基础不成立,抵押权也就没有有效设立。既然抵押权都没有效设立,那撤销就无从谈起,毕竟撤销是针对已经合法存在的权利或者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要是当事人根据没生效的抵押合同去做了相关登记等操作,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况,向登记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注销登记,这样就能消除基于未生效合同产生的登记状态。另外,如果因为抵押合同没生效,给一方当事人造成了损失,受损的一方能按照过错原则,要求有过错的那一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