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期间建的房子,一般来说是夫妻共同财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得到的财产,通常都归夫妻共同所有。要是建房是在结婚之后,这往往意味着建房的钱来自夫妻共同财产,或者是夫妻一起参与建造的,那这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但也有特殊情况。要是一方能证明建房的钱全是自己婚前的个人财产,而且建房时另一方既没出钱也没参与,并且双方还书面约定房子归一方所有,那这房子就可能会被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要是一方父母出资建房,还明确表示只把房子赠与自己的子女,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这房子会被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在婚姻里涉及房子分割等问题,夫妻双方可以先商量着解决。要是商量不拢,就可以去法院起诉。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来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