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事案件里,被告知晓判决结果的时间并不固定,会根据案件实际情况有所不同。
2、要是案件是当庭宣判的,法庭宣告判决之后,会在五天之内把判决书送到被告人手上。这样被告能马上知道判决结果。
3、如果是定期宣判,法院宣告判决后,会马上将判决书送达被告人。定期宣判的时间,法院会结合案件复杂程度、审理进度等因素来确定。
4、通常,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法院要在受理后的二十天内完成审结;要是可能判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审理时间能延长到一个半月。采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法院要在受理后的十天内完成审结;可能判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审理时间可延长到十五天。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法院要在受理后的两个月内宣判,最迟不能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死刑的案件、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还有存在特定情形的案件,经过上一级法院批准,审理时间能延长三个月;要是因为特殊情况还需延长,就要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5、被告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主动和法院取得联系,了解案件的进展以及判决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