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财产分割的时候,有些情况能让一方多分到财产,具体如下:
1、要是有一方偷偷藏起夫妻共同财产、把财产转走、卖掉、损坏、随意挥霍,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想霸占另一方财产,那在离婚分财产时,对这样做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反过来,没犯错的那一方就有理由多拿些财产。
2、离婚时,如果一方日子不好过,经济上有困难,而另一方有能力帮忙,那有能力的一方要给困难方适当的帮助。要是法院判定要给予经济帮助,在分财产时,可能就会让生活困难的那一方多拿一些。
3、夫妻之间要是书面约定了婚姻期间各自赚的钱归自己,而其中一方为照顾孩子、老人,或者协助另一方工作付出了很多,那离婚的时候,付出多的这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要补偿,另一方得给。这种情况下,付出多的一方就能多分到财产。
4、如果一方犯了严重错误,像重婚、和别人同居、对家人使用暴力、虐待或抛弃家庭成员,导致离婚,没犯错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在分割财产时,也会更照顾没犯错的一方,让他们多拿些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