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两人又住到一起,这时他们在法律上就不再是夫妻关系了,在这段同居期间的财产分配,得按照一般共有财产的规则来处理。
要是有财产能证明是某一方的,那这财产就归这一方个人。像一方在同居之前买的房子、车子,只要有清楚的购买时间记录和产权登记等证据,能说明这是他个人财产的,那就还是他自己的。
要是在同居期间一起获得的财产,两人能商量好怎么分,那就按照商量的结果来。要是商量不拢,就得让法院来判。法院会看双方对这些财产的贡献大小,比如谁出的钱多,谁为财产增值付出的劳动多等情况。
还有一种情况,有些财产没办法明确到底是个人的还是共有的。这时候,说这是自己个人财产的那一方,就得拿出证据来。要是拿不出足够的证据,那一般就会当作共同财产来处理。
在债务方面,如果是同居期间因为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产生的债务,通常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两个人都得一起还。但要是这笔债务只是一方自己用了,那一般就由这一方自己承担。
法律建议:离婚后再同居,最好提前对财产和债务问题做个约定,避免以后产生纠纷。要是真遇到问题协商不成,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