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门撞伤行人后,赔偿问题要结合责任认定和实际损失来定。从法律角度看,这事儿有不少讲究。
先说责任认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要是车辆违规停车,开车门把行人撞伤了,那停车的一方就得担主要责任,谁让你乱停车,给行人带来危险呢。要是车辆正常停着,但开车门的人没留意周围情况,不小心撞到行人,那开车门的人就得负主要责任,毕竟你有注意周围环境的义务。要是行人自己也有错,比如在不该走的禁止通行区域溜达,那行人自己也得承担一部分责任。
赔偿范围包括两方面,一是人身损害赔偿,二是财产损失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就是赔偿行人因为受伤去看病花的医疗费,不能上班少挣的误工费,请人照顾自己的护理费,还有交通费、营养费、住院时的伙食补助费等。要是伤得重落下残疾了,还得赔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要是不幸去世了,得赔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财产损失赔偿就是赔行人因为这事儿弄坏的东西,像衣服啥的。
赔偿的时候,一般先让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额度内赔。要是不够,商业三者险接着按合同赔。要是还不够,那就得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民法典的规定,让该负责的侵权人接着赔。要是双方对赔偿商量不拢,那就只能去法院起诉解决了。所以,大家开车门时都多留个心眼,避免这类事故发生。要是真出事儿了,就按法律规定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