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民法典》规定,通常来说,要是当事人在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撤销事由那天起,1年内没去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就没了。要是属于重大误解的情况,当事人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90天内没行使撤销权,撤销权也会消灭。要是当事人受到胁迫,从胁迫行为结束那天起1年内没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同样会消灭。另外,当事人从民事法律行为发生那天起5年内都没行使撤销权,撤销权也会消失。
2、在财产转移方面,如果存在债权人撤销权的情况,像债务人用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白白处理自己的财产权益,或者恶意把到期债权的履行时间延长,影响到债权人实现债权,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这些行为。还有,如果债务人用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或者用明显不合理的高价买别人的财产,又或者为别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到债权人实现债权,而且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这种情况,债权人也能向法院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这种撤销权,债权人要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那天起1年内行使。要是从债务人的行为发生那天起5年内都没行使撤销权,这个撤销权也就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