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没分割的房产被一方卖掉,另一方可以这样维护权益。
要是这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没经过另一方同意就把房子卖了,这属于无权处分。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没有处分权的人把不动产转让给别人,所有权人是有权把它追回来的。不过,如果受让人满足一定条件,就能取得这房子的所有权。这些条件是:受让房子的时候是善意的;房子是以合理价格转让的;该登记的不动产已经完成登记。
要是受让人符合这些善意取得的条件,另一方就没办法把房子追回来了,但可以要求擅自卖房的一方赔偿损失,赔偿范围通常包括房屋增值部分等。这时可以收集购房合同、付款凭证、房屋产权证明等相关证据,然后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卖房款。
要是受让人不符合善意取得条件,另一方可以去法院起诉,请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把房子追回来,再对房子进行分割。在打官司的过程中,得注意诉讼时效。一般来说,民事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以及知道义务人是谁那天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