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起诉前把财产转到亲人名下,要是这是为恶意逃债,债权人能这样处理。
先说说行使撤销权。按照民法典,要是债务人用放弃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把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延长,影响到债权人债权实现,债权人可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要是债务人用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财产、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实现,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这情况,债权人也能请求法院撤销。
接着是收集证据。债权人得收集债务人转移财产的证据,像财产转让合同、银行转账记录等,以此证明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逃债。
还有申请财产保全。债权人掌握证据后,可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对已转移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等,防止财产再被转移或处分。
不过,要是债务人正常进行财产赠与、交易,没损害债权人债权,那这种转移财产行为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人不能要求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