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能约定财产归子女所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可由双方协议处理。只要双方自愿协商一致,就能把财产赠与子女。
这种约定属于赠与行为。一旦离婚协议明确财产归子女,一般不能随意撤销。离婚协议是涉及身份关系和财产处分的综合协议,和一般赠与合同不同。它有保障离婚、子女抚养等目的,随意撤销赠与可能损害另一方和子女权益。
但也有特殊情况。要是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撤销协议。另外,若赠与财产还没转移,且符合可撤销赠与的法定情形,赠与人或许有撤销机会,不过这种情况在离婚协议里适用限制严格。
总之,夫妻在离婚协议中约定财产归子女是可行的。但要谨慎考虑,协议生效后,若无特殊法定事由,就得按约定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