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异议后,执行不一定会中止。按照民事诉讼法,要是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觉得执行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能向负责执行的法院提交书面异议。法院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十五天内会进行审查,如果理由成立,就会裁定撤销或者改正;要是理由不成立,就会裁定驳回。
要是被执行人提的是对执行行为的异议,在法院审查期间,通常执行不会停止。不过,要是被执行人能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请求停止相应的处分措施,法院是可以准许的;要是申请执行人也提供了充分有效的担保,请求继续执行,那就会继续执行。
要是被执行人提的是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的异议,审查期间,法院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中止执行。要是法院裁定异议成立,就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要是裁定驳回,执行程序会接着进行。
由此可见,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异议后,执行是否中止,得综合考虑异议类型、法院审查结果以及担保情况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