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诉讼里想起诉精神赔偿,得符合法定情形,还得按一定程序来。
按照《民法典》规定,要是因为下面这些情况导致离婚,没过错的一方能要求损害赔偿,其中就包括精神赔偿。这些情况有:重婚、和别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还有其他重大过错。这是起诉精神赔偿的法定依据。
起诉时,第一步得收集相关证据。要是因为对方重婚或者和别人同居起诉,聊天记录、照片、视频、证人说的话等,能证明对方有这种行为的都可以收集。要是因为家庭暴力起诉,报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受伤的照片等都是很有用的证据。
起诉时,如果没过错的一方是原告,要在打离婚官司的同时提出精神赔偿的请求。要是没过错的一方是被告,不同意离婚也没提损害赔偿请求,那可以在离婚之后再起诉。要是被告在一审时没提,二审的时候提出来了,法院会先调解,调解不成,会告诉当事人在离婚后再起诉。
至于赔偿的数额,要综合很多因素来定。像过错方犯错的程度、伤害人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况,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过错方赔得起多少钱,还有受诉法院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都会影响赔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