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务工人员能起诉离婚。按照我国法律,夫妻一方想离婚,可让有关组织调解,也能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管辖法院方面,通常是原告就被告。要是被告有经常居住地,也就是公民离开住所地到起诉时已连续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原告就能在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所以,在外务工人员若能证明被告务工处是其经常居住地,就可在此地法院起诉离婚。
若被告不在中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被宣告失踪、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监禁,原告能在自己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起诉时,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法院受理后会先调解,调解无效且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常见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有: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有赌博吸毒等恶习且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