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相关债务时,得先弄清楚这笔债务是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要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说法,夫妻一起签字或者一方事后认可等共同表达意愿所产生的债务,还有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开销所欠的债务,都算夫妻共同债务。这种债务要用夫妻共同财产来还。要是共同财产不够还,或者财产是各自所有的,那就双方先商量怎么还;商量不拢的,就由法院来判决。
2、要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也就是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借的超过家庭日常所需的债务,一般不算夫妻共同债务。不过要是债主能证明这笔钱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一起经营或者是双方都同意的,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这种情况下,就由借钱的一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来还,跟夫妻共同财产没关系。
3、在实际的司法案件里,判断债务的性质很重要,要综合债务用途、双方的意思表示等多方面的证据来判断。要是夫妻双方在债务处理上有了矛盾,可以先试着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就可以去法院起诉,让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来做裁决。